
1、编报用车计划,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每月向外运公司编报隔月用车计划,注明去向,并据此进行催证、备货。
2. 办理托运,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并经审核无误后,便可办理托运,即按信用证或合同内有关装运条款,以及货物名称、件数、装运日期,填写《托运单》并提供有关单证,送交外运公司,作为订车的依据。
3. 落实装运车皮,外运公司在收到《托运单》后,根据配载原则、货物性质、货运数量、到站等情况,结合用车计划与车站联系,并由车站据以向上级铁路分局申请用车。
4. 提货、装车,外运公司根据装期,代各外贸公司往发货仓库提取货物并运至车站货场,车站凭货运单据将货装车。
5. 收取提单,货物装车完毕,由车站司磅员签发货运单载明收到货物的详细情况,有条件就地封关的,可由海关监管加封办妥转关手续,外运公司则凭运单签发承运货物收据,即陆运提单。
6. 发出装车通知,货物装车后,外贸公司或工贸企业即可向买方发出《装车通知》以便买方准备付款、赎单、办理收货。